A02版
    “具有正高職稱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××元,具有副高職稱(含高級工人技師) 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××元。”過去10餘年,每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幾乎都會有這樣一條。而今年,這一養老金傾斜政策取消了。
    對於今年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,國家有關部門出台了一項指導性意見,不再要求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。面對這項調整,北京、江蘇等地已取消向高級職稱人員的政策傾斜。昨日,記者從省人社廳瞭解到,今年我省的養老金政策也取消了對高級職稱的補貼。“至於將來能否恢復補貼,還要看國家政策。”省人社廳養老處相關人員表示。
    據介紹,過去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也相差很多。例如有些人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不多,也都具有高級職稱,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待遇就要比從企業退休者高一截。為彌補此差距,才有了向企業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的“補貼”。
    資料顯示,2010年後我省具有正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補貼,調整幅度較大。2011年,“補貼”達到了“三位數”:每月增加100元。同時,對於男年滿70周歲、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正高技術職稱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60元。
    該補貼在2012年達到最高。當年,我省執行的標準是“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500元”,而副高級職稱(含高級工人技師)的每月增加450元。
    而在2013年的方案中,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400元,副高級職稱(含高級工人技師)的每月增加350元。
    退休人員取消了高級職稱的政策傾斜,那“高級職稱”評選是否還有意義?
    昨日,記者瞭解到,這種養老金“補貼”的取消,對高級職稱評定不會造成影響。畢竟,在職時有高級職稱在工資待遇、人才選拔、項目資助上都有較強優勢。
    此外,今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情況和本人繳費情況掛鉤,體現多交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。從這個角度看,對企業在崗職工來說,評職稱仍然是有意義的。
    對於這項政策的調整,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、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接受相關採訪時表示,此前國家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養老金調整政策的傾斜,其實只是一種補丁做法,屬於短期行為。
    對於今年的養老金政策,國家有關部門提出,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傾斜。這在我省今年的方案(對高齡退休人員,截至2013年12月31日,年齡為70~74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,75~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,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;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)中予以體現。
  本報記者 王小野
  (原標題:我省取消高級職稱養老金補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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